2026年西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2026年西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改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改为师范学院。1939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定名为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被列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支持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行列的省属高校。

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心理学、生物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软件工程等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教育、美术与书法、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4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2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教育学、简牍学2个省属高校国家一流学科突破工程重点支持学科,11个省级一流学科,36个省级重点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学/生态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80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120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承“知术欲圆、行旨须直”的校训,弘扬“爱国进步、诚信质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西北师大精神,践行“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

二、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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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条件

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旨在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有助于在职人员通过进一步学习,提升专业理论、科研能力等学科综合素质,获得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如下: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三年及以上)、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需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学信网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注册,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学校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信息及图像采集,并将报名系统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打印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复印件);

3.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等复印件;

4.《西北师范大学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5.《西北师范大学大学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入学须知》,一式2份。

(三)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人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发放《资格审核结果通知书》,并办理相关学习手续。

五、培养方式

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严格遵循相应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集中讲授、自学辅导、实践实习、导师指导以及论文写作等多种灵活的学习方式,完成课程学习、学位论文撰写和学位申请等环节的学习任务。培养管理分为课程水平认定、论文与学位授予两个阶段:

(一)课程水平认定

1.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课程学习。课程学习科目、学分规定、考核方式等均按照申请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者,可获得西北师范大学颁发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结业证书)。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申请人在课程学习培养阶段,需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相关学科专业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具体报名办法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通知为准)。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四年内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论文与学位授予

申请人在通过课程水平认定后,可申请进入论文与学位授予阶段。按照学院安排,在导师指导下,在一年半时间内完成论文的开题、撰写、预答辩、答辩等环节工作,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和《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授予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若申请者在开题报告会或论文预答辩中未能通过,可根据学院安排申请第二次开题或预答辩。若申请者在两次开题报告会或两次预答辩中均未通过考核,则本次学位申请终止。

若论文评审或答辩未通过,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评审或答辩者,可延长半年至一年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二次论文送审或答辩。二次评审或答辩仍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根据我校相关规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阶段开题、预答辩、答辩等环节工作需线下到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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